「今日通告」盐城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工作方法题的典型案例。

 admin   2024-05-08 10:53   12 人阅读  0 条评论

扬子晚报报道,今天5月13日中午,盐城市纪检监察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工作方法题的代表性案件。通知如下


1、东台市普安市上角村村委会主任穆小金等人非法领取生活补贴,骗取上级定点扶贫资金。2009年,上角村委会主任穆小金得了重病,父亲也因病去世。上赵村按照当时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吴小金母亲吴某某的名义申请了低保。申请的条件。2017年穆小金康复后,吴某某不再符合标准领取生活费的家庭条件,本应提取生活费,但生活费按程序及时发放却没有提取。在投诉得到确认之前,不会处理提款。此外,2017年至2018年,上谷村有5户被举报为不符合登记的公务低收入农民,非法收受上级定点扶贫资金15万元。对于上述题,村长穆晓金、原村会计陈兴平直接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周克胜负责指导。2020年2月25日,穆晓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3月16日,周克胜、陈兴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有生活补助费和定向扶持资金均通过违法征收方式获得。被没收。它已经恢复了。


2建湖县宝大镇丁仁村党委书记李晓芳等人违反登记制度认定低收入农户题的规定。2016年12月,茂溪丁仁村某户申请低收入农户登记时,村长吴成东、丁仁组组长张娟在家庭收入调查中表现出不真诚、不负责任的态度。女儿的收入没有得到证实,所以家里的预估收入远低于实际情况。由于对该户申报资料调查不严格,未发现上述情况,被划为违规登记的农村低收入户。2019年8月22日,李晓芳、刘春梅分别收到党内警告短信,2019年9月9日,吴成东、张娟分别收到党内警告信。


3、西县新滩镇新滩支人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史长军等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行为。2016年7月,新滩峙人民委员会投资成立西县兆信商贸有限公司,随后以公司名义向省、市申请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用于搭建公司的电子商务项目。由于扶贫专项资金尚未发放,居委会向和平部借并支付了部分项目资金,但后续流程中既没有记录借入的资金,也没有记录支付的项目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项目费用,但由于项目不够严肃、不规范,多付了25万元。2019年11月30日,新滩子人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石长军和时任会计师的石正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时,该公司会计受到党纪处分。内部警告。


4岱2016年8月,身为千桃镇郭集村民生补贴户、时任负责民生工作的村干部的王某,进入教师后就无法再领取生活补贴了。机构。后,因未能及时识别民生补贴户经济变化,王先生的民生补贴一直被核销至2019年4月。2019年12月6日,戴讯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因违规发放的全部生活费。


5普宁县功兴社区社会办书记邱丽萍提到各类治安目标审核管控不严的题。2016年一季度至2018年三季度,邱利平在公兴社区负责民政工作时,未忠实履行动态管理和审核职责,导致3名特困家属死亡,并持续发生。申请了5人的养老金补贴,我一共损失了22800元。2019年6月21日,邱丽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全部追回。


6、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布棚镇兆顺村会计顾卞建洲在开展“阳光扶贫”项目时不严不守信。2019年10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王某某、朱某某等村户口的相关信息显示,他们是住在船上的渔民,但“阳光扶贫”系统却说他们居住在重点区域并列在支持手册中。2019年收入尚未计算,但存在收款人签名与户主签名笔迹不同等题。村会计顾卞建洲的扶贫工作松懈、不踏实。2019年12月23日,卞建洲成为训诫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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